第三章 爱恨情仇
(引子:自从认识那woman,就如同坠入精神的牢狱。本来在艰难中挣扎的我,和她结婚后,更陷入了苦难的无底深渊。和她生活期间,我们之间,除了被她咒骂,基本上没有过正常交流,更别说什么共同语言了。对她,我是越来越厌恶。在“炼狱”中的悠悠岁月里,看不见灿烂的阳光,看不见蓝天白云,也没有细雨霏霏的滋润,只有压抑的心情和糊里糊涂的煎熬。1981年7月,我下定决心,开始起草离婚起诉书。多少往事涌上心头!而这个行动,又经历了很多曲折和风雨。)
3.1 孽 缘
时间回到上个世纪70年代。在那迷茫的岁月里,我不知道前途在哪儿,也看不到希望在哪儿,甚至连前途的含义都不知道。我只想靠自己的辛苦劳动吃饱穿暖过日子,然后找一个我喜欢的、勤劳善良、善解人意、共同语言较多的媳妇,携手共度人生——这也许就是我心中渴望的“真诚的生活”!
可是,在那个人性完全被泯灭的时代,“大救星”的“阶级斗争”不仅摧毁了整个国家的文化和经济,也摧毁了我这简单的愿望。谈情说爱被当成资产阶级的专利,自由恋爱会受到社会的鄙视,求爱更会被看作流氓行为。而在农村呢,由于没有迁徙的自由,和外出择业的自由,男女青年接触和交流的机会本来就很少,舆论对待自由谈恋爱更是不容(虽然一直宣传婚姻自由、自由恋爱和反对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但是在实践中,无论舆论还是官方,谈恋爱都似乎是不光彩的事,主动去追一个人更是可能被打成“小流氓”),靠自由恋爱找到志同道合的另一半的机会就更是比买彩票中大奖还少了!另一方面,因为政治歧视和阶级歧视严重,青年找对象,都要首先打听家庭成分,家庭成分高的,找到合适的姻缘就更不可能了。在这块文化荒芜、感情荒芜、被爱情遗忘的土地上,像我这样的黑二代,自由婚恋就更不可想象了!
但是,无论社会多么动荡、多么民不聊生,男婚女嫁的风俗依旧。“破四旧”没有把男婚女嫁的“旧风俗”破掉,“文化革命”没有把“娶妻生子”的“旧文化”革除!男婚女嫁、繁衍后代,还是被看做人生的一件大事,完不成这个任务或者成家太晚,都会被耻笑和歧视,更何况,到了一定年龄,性渴望是无法“革掉”的自然规律。至于是否婚姻和谐、婚后家庭幸福,几乎无人考虑,谁要说婚姻必须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夫妻之间要有共同语言,就会被耻笑为书呆子。青年人到了25岁未成家,就会被视为老大难,父母就会非常着急,就要靠媒婆或善于说媒的人帮忙介绍,这都是拉郎配,见一次面就定终身。
我在水稻站打工期间,接触到的有些文化的女孩多一点,但是内向又自卑的我,没有勇气去追求,尤其是那次“说爱”遭到打击之后,更是不敢自己去说“爱”了!
1974年,我已经24岁了,由于家庭成分的原因,给我提亲的不多,李二嫂给介绍过一个外地的,但是,在来见面的路上,对方碰巧遇见一个喜欢“破媒”的人,这人告诉她和她的家人我家成分不好,结果,对方就直接打道回府了。母亲、姐姐和二哥等家人和亲戚都为我着急,二哥更是到处托人为我找对象。
这年的春节刚过,偶然间,三婶子突然告诉我二哥并让他告诉母亲,她要把她的一个外甥女——大概是她堂妹的女儿,介绍给我,而且很快就要来见面。
这有点太突然,处于迷茫中的我没有心理准备。对方家住靠近付庄镇的一个小村子,离我村有20多公里远,这对于主要靠步行的人来说,交流太不方便了。而且,我以前从来没听说过三婶子有这样一个外甥女,对她的情况缺乏任何了解。于是,我就说:“现在提倡晚婚,等两年再说也不晚。”然而,所有的媒人都很顾忌自己的脸面,都希望自己介绍的能成功。所以,三婶子对我的话很不高兴,她说:“我是为了你好。闺女好找对象。而且,我已经给人家说定了!”(没有经过我,就给对方说定了,她简直就替我做主了!要是不见,就直接得罪她了。)
这时候,母亲和二哥就urged我,说找个对象不容易,三婶子好心帮忙,一定要抓住机会。特别是二哥,说起话来斩钉截铁,简直是命令我了。
刚过完年,天不太冷,既没有雨雪,也没有灿烂的阳光,一切都是混混沌沌。
果然,到了大年初四,对方母女二人就来了,住到了村东离我家一里路左右的三婶子家。而且,她们不是来打听我的情况的,而是来正式见面相亲的——正式见面一般都要同意的,而且要买见面礼。见面没成会被邻居笑话的,相亲不成就会被视为污点。
于是,在母亲和二哥的压力下,就在三婶子家举行了见面,并且准备了酒席。女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很差,不仅相貌差,而且是文盲,更重要的是她拉着脸、不说话,一种很不正常的样子。她的腿脚有毛病的母亲神经兮兮的,哇啦哇啦地大吹大擂,说些不着边的话。后来,才知道她母亲神经不正常。
见面之后,我觉得不合适。无论是长相和文化,还是家庭教养和性格,都和我大相径庭,而且我对她的情况几乎不了解,怎么能盲目地找这样一个人呢?我的劣势,只有家庭政治成分!可是,回到家里,母亲、哥哥、嫂子,甚至邻居们都做我的工作,说我的条件不好找对象。他们都用“挖到篮子里就是菜”、“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等来劝说我,尤其是一向和三婶子关系很好的二哥,几乎是用命令的口气要我同意。
回首往事,我至今仍不由对二哥心生怨言:我亲爱的二哥,你真是一个称职的长兄。在父亲去世后,你义无反顾地承担了父亲对我的责任;二哥啊,你是很聪明的,也是一个有知识的人。可是,你怎么那么缺乏远见,怎么没有鼓励我首先闯出一条路、改变自己的命运呢?你怎么让我和你一样接受命运的摆布呢?你曾经那样敢闯敢干,怎么在这一点上还是屈服于世俗了呢?你怎么就认定除了她,我就会打光棍了呢?即使打光棍,也比受折磨强啊!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我自己,我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我的懦弱,我的没有主见和没有远见,我的优柔寡断,酿成了这场悲剧。
各方面的压力,不容我认真考虑,而且,前途渺茫,今后的人生路到底怎样走下去,自己都不能确定,没有主心骨,也没有一个有智慧的知心朋友帮我参谋。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啊!“有父从父,无父从兄,”最后,我就点头同意了,但是心里却满是别扭和委屈!这真是一点头成千古恨啊!
听说对方也是不能痛快表态,也是在亲属压力下勉强同意的。
一向聪明、关心我的二哥,还有我敬爱的老母亲,他们的这次过度关心,把我推进了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苦难的深渊。他们怎么就没有想一想我们这样结合会有什么后果呢?!
第二天,我被安排和女孩一起进城买衣服。由于心里都不乐意,两人路上相隔很远,一句话都没说。在城里转了一圈,她也不说要买什么衣服,我按照母亲的吩咐给她买了几件衣服,就回家了,她则回了我三婶子家。
晚上,我正要把“见面礼”送去的时候,忽然三婶子捎来讯说:人家不同意,嫌东西少,没法回家,而且还提出其他条件。我本来心里就没看中她,于是就说:“不行就算了吧,别提这么多条件!”母亲和哥哥都劝我说:“现在找对象都时兴这样,借钱也得花。而且办酒席已经花了钱了”等等。最后,没经过我同意,二哥陪她一起进城买了她想要的衣服料子!就这样,在双方亲属的压力下,勉强定亲了。我的心里,却是充满不快和纠结。
到了冬天,三婶子的女儿去她家,叫她来登记。我本人没有去,但是她竟然也跟着来了。第一天,我和她一起去公社,由于路上她就暴露出邪脾气,双方发生矛盾,到了登记处不回答工作人员的话,没有登记成。正常情况下,这亲事肯定就吹了,可是,我们却没有散,而是第二天又去了一次,才登记上。想起来,我真是又傻又胆小啊!既然一开始两个人都互相没看中,为什么还要勉强草率成亲呢?
定亲以后,我们就没有什么交往,我也没去她家。直到有一次,她家有个什么长辈去世了,要我去参加丧礼,才和三叔一起第一次去她家。也许由于心理因素作怪,看到她的村子,都感到别扭。那是一个紧靠公路的小村子,整体来看,就是个大三角型,无论村子的道路还是房子方向,都让我感到别扭。村子内外,公路旁边,连树木都难见到,毫无生机。到了她家以后,发现她家里脏乱的无法落座——靠北墙用于客人坐的椅子上放着小孩的脏衣服,房间里到处破破烂烂、乱糟糟的。她母亲解释说:“家里孩子多,你别嫌脏。”原来,她家里姐妹八、九个,她是老大,她母亲不久前又刚生了个男孩,正抱在怀里。中午,在她家里吃饭,碗筷和桌子也是脏得很。这对从小就讲究卫生的我来说,简直受不了啊!但是,因为是客人,只好将就吃了点。这次出访,我了解到:她侏儒一般的父亲,老实,只会干活,对老婆是惟命是从,赶驴车挣点钱就交给老婆。而且,她母亲经常犯病发邪,连村干部都怕她,生了八、九个孩子,可是没有任何人教育他们。她不仅没接受过任何学校教育,也极少接受过社会教育——她极少参加任何劳动和社会活动,没有任何家庭教养,完全在这个小村子自然长大。这样一个不识一个字、不会干农活、也几乎不会干家务活,连准确的语言表达都不会的女人,能和我有什么共同语言呢?怎么可能和我在一个频道上呢?我怎么和她一起生活一辈子呢?
可是,怎么办呢?已经登记了,解约是不可能了的!况且,假如解约,三婶子还不吃了我啊!只能这样了,但是,心里憋屈啊!一向胆小怕事、缺少主见的我,只能发出无可奈何的悲叹!
1975年春天,感觉不到明媚的春光,只有压抑和迷茫。三婶子、母亲和哥哥商量,决定让我去把叫她来,一起给她买衣服,准备“查日子”(即定举行婚礼的日子),过年结婚。我是借了三姐夫的自行车骑着去的。从她村里出来上了公路以后,我上了车,让她坐在后边,她不说话,也不跑两步上车。我只好又下来等她。我刚学会自行车不久,车后座先上了人没办法上去,而且掌不住车。我又上了车,让她跟上跳上去,她还是不上,而且在生气。这样一来二去,本来就憋屈的我烦了,就骑车自己走了,心想:“你爱去不去,不去就散了吧!”我估计:她肯定不来了。
如果换了任何人,被扔在路上,肯定生气转身回家了!谁知道,鬼使神差,我回家以后,下午得知,被我扔下的她竟然没有回去,而是拦了个驴车来了,去了三婶子家!这都是命啊!
既然她来了,那只好按照原计划进行了。第二天,我领她进城。城里人挺多,她仍然一句话不说,跟在我后边很远。结果,在城里转了几个商店,什么都没买成,就回来了。
回家以后,她让别人捎讯给我母亲,提出条件:要12件衣服,要当时很流行的条子绒,要鞋袜各四双等,其中有些她要的衣料城里买不到。听了这些条件之后,我很生气,觉得这样勒索以后能过日子吗?就说:“不买了。不想跟就算了!”哥哥、姐姐和母亲都劝说我,埋怨我,说要是退了婚,花了的钱就白搭了,以后就更难找了。母亲还背着我托亲戚到外地买了她要的布料。在各种压力下,我不知道怎么办,最后就又投降了!这样,“查日子”购买彩礼共花了270多元,一年多养的一头猪卖的钱,加上平日节衣缩食积攒的一点钱,都花光了还不够,又向大姐家借了钱。这在当时是一笔巨款,简直让我倾家荡产了!
然而,就是这样,在准备去送“日子”之前,她家竟然又捎来口讯,又增加了条件,否则“散伙”。结果,弄得母亲哭哭啼啼,我也不知所措。后来,姑父出面,去了一次,从中调和,又答应了对方的新条件。“送日子”的那天,家里人知道我心里不痛快,怕我不会说话,去了搞砸了,就让二哥陪我一起,带着彩礼去她家走了这个程序。从见面到买彩礼、登记,再到“查日子”,一切都那么反常,那么不顺利,都为以后的风雨埋下了种子。
虽然定下了结婚的日子,我心里却更加痛苦。秋天,给报社写了一封信,倾诉了自己的在婚姻问题上的苦恼,然而这却是没有任何卵用的!